因為花博美化市容,北市府希望建商暫時把土地變公園,只要18個月就可以拿到最高10%的[容積率]獎勵,根據市議員的統計,全台北市有70幾個這款的假公園,預估北市府送出的價值1百億元鼓勵,但北市府表示,並不是無條件獎勵,一旦限到,還要提報北市府審查,一旦不符合規定,也是會取消。
大大小小的樹木就種在公園裡,一旁還有座椅提供民眾休息,近來台北市出現不少這類的新綠地公園,但仔細看看旁邊的告示,上頭寫著公園是短期綠美化的基地,只要使用期限一到就會拆掉蓋房子。
==民眾== (少了一個休息地方 會不會覺得比較可惜) 那當然可惜 可是土地多貴 是私人的土地
==民眾== 私人土地就是他自己決定的嘛
民國98年起北市府獎勵建商,只要把建地暫時綠化成公園,18個月後就可以換成最高10%的容積獎勵,市議員統計指出,全台北市一共有70幾座這樣的假公園,大約共2萬坪,如果以台北市的平均地價每坪60萬來算,預估北市府將送出的容積總價值百億元。
==北市府都發局都市設計科股長劉惠芳== 每塊地都是有私有產權 它有它開發的權力 所以我們規定它至少 必須達到18個月以上 18個月之後 它要開發才能夠開發 或者是如果還沒有開發 它必須一直維管到開發之前 市府給它一個適當的 容積做為一個誘因
北市府表示,容積獎勵並非無條件放送,還必須視所在區位、綠美化類型、維修管理成本、以及是否達18個月期限..等都要考量,另外還要經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審議委員會審定,如果累計2次限期通知改善卻未改善,也會扣減容積獎勵額度,或給予取消。
(2012-05-24 12:00) 中晝新聞
|
catcat1234520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