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大肚山山坡地回饋金 由縣府裁量徵收

文字大小
 0  0 Share0 
 
 
摘錄自5月25日中國時報台中報導
大肚山台地只要進行開發行為,依水保法規定須繳納回饋金,引起民眾抓狂向立委顏清標投訴,24日召開協調會;會中決議未來是否涉及土地開發,責由縣府農業局把關決定是否徵收回饋金,以免矯枉過正影響地方發展。立委顏清標指出,經各單位集思廣益後,即達成相關共識,未來由縣府負責把關,山坡地開發案件需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如基地平坦及無開發整地,就不涉及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農民或地主可不用繳納回饋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PUECO 的頭像
    PUECO

    PUECO的可持續發展概論部落格

    s99550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