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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7)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經濟委員會質詢台電黃重球董事長。林佳龍表示,台電現在準備做的是一是換民營電廠董事長、二是進行司法訴訟,「這是陰謀」,這兩個做下去,肥貓們就金蟬脫殼了,人民還繼續繳高額電費當冤大頭。

 

黃董事長到台電已有四個月,但對台電的改革是八個字「原地踏步、一事無成」, 儘管我們講得再多,我們唯一要看的是做甚麼?林佳龍要求黃董事長說出目前為止哪一件所謂的改革完成了?黃重球答覆,台電經營改善報告要求今年增加收入減少支出目標是30億,到目前台電達成60億。林佳龍隨即表示,竟然把本來是浪費的事不做稱作是改革,這不是結構性、制度性真正的改革。台電現在準備做的是一是換民營電廠董事長、二是訴訟,「這是陰謀」,這兩個做下去,台電跟民營電廠都沒有責任了。

 

林佳龍舉例森霸公司,股權中台汽電佔32%、台糖佔20%、中華開發佔10%,政府對董事會有主導權,竟然放掉董事長,在改革的關鍵時刻抽手,應該利用董事長的位置與董事會重新對利差的部分來改革,重新訂約,「負完責再走嗎」,怎麼可以臨陣脫逃,換一個政府沒有主導力的董事長坐鎮,結果讓前面的肥貓「金蟬脫殼」,過去所做諸惡事都與離職的董事長無關?林佳龍指著台電總經理蔡文魁說,蔡文魁就應該要留在台汽電董事長任內堅守岡位、據理力爭,換掉與台電的購電契約,怎麼可以拍拍屁股回鍋台電擔任總經理,站在這裡備詢呢?

 

林佳龍再批台電的假改革,台電把跟民營電廠的購電合約推給司法訴訟,就是把行政權可以行使的權力,交給法院讓它纏訟十年也處理不出來,而這十年內,繼續用這個購電契約來購電,人民繼續當冤大頭。林佳龍說明明行政權可以以重大情事變更去終止購電契約,並將涉及刑事責任,有所不法的人士移交檢調單位去偵辦,訴訟也該以刑逼民。

 

林佳龍當面跟黃重球說,你若是真改革,就以台電董事長的身分去兼子公司、孫公司的董事長,真正大刀闊斧去進行改革。林佳龍質詢曾經是台汽電董事長的蔡文魁,總經理徐崧富兼森霸董事長,其個人在台汽電擁有160萬持股,「黃董事長,這個總經理有沒有辦法換?」。黃重球回覆,台汽電70~80年代成立時徐崧富代表中華開發,林佳龍隨即展開攻勢,就是當時黨國不分的年代,自訂規則,五鬼搬運,回來利益輸送跟掏空,「敢不敢辦?」,政府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人負責。

 

林佳龍表示,面對台電的揭弊,讓人覺得很悲哀,連他接露台汽電投資魔神仔電廠弊案,竟然檢調一個禮拜就說調查後沒有問題不起訴,分明是護航、勾結,背後的影武者是誰?它也質詢能源局有沒有用公共工程安全、環境汙染等行政方法嚴格依法對付民營電廠的查驗?台汽電賺的不只是電價,還賺很多包政府工程,政府可以拒絕往來阿!台電改革是無能還是無心?還是同為共犯結構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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