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於11月10日在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以「世界咖啡館」模式的論壇,邀請各議題主要工作者前來台北共同討論,希望能達到架設平台、互助合作的功能,在此將當天討論的內容摘錄如下。

【各代表說明議題概況】

馬武督土地流失(Yusi老師):

外來資本購買保留地做開發,現在已經看不到Tayal部落的感覺了,因為當地原住民較少,土審會、地方官員也不是泰雅族人,甚至幫著做仲介買賣、與 財團勾結,買賣狀況相當嚴重。我成為釘子戶,我從94年上新竹地方法院上訴,直到現在。這些問題一直存在在原鄉之中,要趕快意識到這樣的問題。

卡地布迫遷議題(卡地布文化發展協會高明智):

卡地布部落的台東市公所挖墳事件,政府給予補助金。100年2月28日組織自救會,3月25日到市公所抗議。但因為部落自信心不足,以及政府對原住民的漠視,想開挖就開挖,所以仍在抗爭中。想要向各位請教法律的議題。

好茶村遷村延宕議題(霧台鄉李金龍代表):

因為遷村延宕造成部落財產、文化嚴重流失,好茶部落正在申請國賠。88水災使得部落消失了,公墓岌岌可危。但政府面對重建、公墓遷移之議題遲遲沒有動作,6月10日的豪雨造成公墓流失,但公部門拿不出對策。想要跟大家討論災後永久屋與遷村議題。

和中部落土石流(和中教會洛金基佑牧師):

8月2日的蘇拉風災造成部落土石流,部落房屋遭掩埋,兩棟倒塌。專家鑑定因兩塊大石阻擋導致土石流沖進部落,但部落質疑是河道淤積,沒有疏濬,政府 做出遷村承諾但沒有後續配套措施。另外,台泥的開採與這次土石流恐怕有密切關係,台泥在20多年前買下大片土地,想與大家討論我們應該與政府、企業做怎樣 的協商。

銅門部落發展議題(花蓮縣秀林鄉銅門村部落會議鍾德光主席):

自去年起有大量外資流入部落,進行土地開挖,並沒有和村民有良好溝通,鄉公所也沒有告知部落村民。慕谷慕魚,漢人稱為清水溪,鄉公所不採納部落的傳統地名。中央大舉建設,但非為族人所用,不尊重當地族人聲音,都變成蚊子館。部落會議鄉公所也沒有人出面,無法溝通。

尖石反水庫議題(馬里光教會撒盎斯牧師):

原鄉是台灣的心臟地帶,我們原住民的心臟就是我們的傳統領域,山林、溪水保護我們的生命,所以我們要保護我們的山林,我們的心臟。在這當中,我們發 現我們保護這個心臟不只是為了原鄉,也是保護整個台灣。政府部門、專家學者和台灣人民對用水的價值是我們的挑戰。大漢溪不只養育新竹尖石,支流也流經宜 蘭、台北,這不只是我們尖石所面對的問題。我們曾去關心巴陵水壩議題,透過當地族人的堅持,持續地與政府協商,預計明年可以完成組合屋,作為我們的參考例 子。

復興鄉併入直轄市,當地族人權益流失議題(卡拉教會亞馥牧師):

103年桃園縣將升格為直轄市,今年7月13日縣長到復興鄉開說明會,但參與人員幾乎都是官方人員,在地聲音無法表達。原鄉的居民大多數都是反對被 併吞,我們希望可以修改地方自治法,將山地鄉排出在直轄市外,讓我們可以自治。被併吞後,原鄉的傳統領域、福利等等將被縮減或消失。這些決議也沒有和族人 討論。併入直轄市前統籌分配款掌握在鄉民手上、可以利用來設立鄉民組織,併吞後將受縣府掌控,同時我們的傳統領域也將不保。希望在升格之前,原鄉形成一個 反對力量,至少要保住我們原有應有的權利。

自治議題(阿美族Ingay Tali):

不是我們不認識法,是法律從來都不認識我們原住民。原基法提到3年內要將相關法律制定出來,但時至今日沒有一條法律訂出來。行政院原民會的自治法沒 有財政、土地與也沒有自治權能。Mayaw說自治就是我們在我們的土地上,做我們的事、過我們的生活。希望能集結大家的智慧,擬定方案,讓政府能夠聽到我 們的聲音。土地議題等等都與自治相關,政府視土地為財產,失去土地就失去我們的文化;語言也不只是溝通工具,是我們文化的載體。

【行動方案交流】

銅門部落反對劃定景觀區:

1.向縣府釐清公告事實→行文縣府

2.抓住部落凝聚力→年底前舉行部落會議

3.具體行動:(1)劃定傳統領域;(2)未經部落同意視為違法;(3)慕谷慕魚不得私自進行相關黑箱作業,積極監督;(4)部落會議資料上呈行政院、公告媒體、社會大眾。

4.對外尋求協助、資源

卡地布、加路蘭祖墳迫遷議題:

1.卡地布:捍衛祖靈,拒絕遷葬

2.加路蘭:捍衛傳統領域,落實部落自治

好茶部落遷村議題:

1.解決現有居住空間問題(沒有使用執照衍生的違建問題)

2.建立永久屋與新舊好茶的連結→維持新舊好茶之間交通暢通

3.推動生態旅遊產業

4.解決永久屋耕地不足(待解決)、缺乏墓地問題(正在解決)

5.青年人才培力→部落種子論壇、青年會組織改組

6.凝聚對部落歸屬感

和中部落災後重建:

訴求

1.依據現有原基法,重新檢視既有開發計畫與相關措施。

2.尊重部落聲音,廠商開採應先取的居民同意

目標

1.重組部落會議

2.廣邀學者專家,要求政府提出維護族人安全保證與措施

3.以部落意願與廠商協商

4.要求廠商成立基金會維護部落安全

原基法與自治法立法:

1.原基法必須訂定符合部落期待的自治法與自治區→繪製部落地圖,建立在地知識體系,凝聚部落意識,形成論述,對內結成族群認同,對外形成政策壓力。

短期:成立部落地圖工作坊,將技術分享給族人;

中、長期:在地培力、部落、區域串聯

2.原住民立法監督:對現有原住民籍立委進行監督。

尖石鄉反水庫議題:

1.召開各部落部落會議:因部落分布範圍廣大,召集眾人困難,以部落為單位。

2.自救會密集部落說明:自救會最大目的是作為部落說明之平台。

3.舉辦生態體驗活動,傳達反水庫理念:對外,針對學生、老師、專家學者等。

4.張貼告示、布條:從尖石到後山,作對外與對內的宣示(2012/12)

拒絕復興鄉併入直轄市:

訴求

1.落實憲法與原基法之規定,保障原住民族權益

2.將原住民鄉排除在直轄市改制區之外

3.尊重直轄市內原住民部落意願,維護決策參與權利,落實部落自治

方案

1.部落組織整合→召集部落耆老、代表與次級團體,召開部落會議及組織說明會(明年)

2.召開記者會(暫定為12/20於立法院,召集人:范振興前主席;副召集人:Omi牧師;文書:Sangas牧師)

3.串聯因五都升格而消滅的部落

4.國家制度再造的矛盾與正當性討論

原住民土地流失:

1.原住民保留地修法與立法

2.監督行政官員操守

3.文宣、說明會、培立課程

4.蒐證過程、管道說明

5.透過教會宣導

6.要求原民會、政府對保留地認知做培立

7.以自治為利誘,對土地進行重新思考

8.找出更多「劉美玲」

9.個人與土地的認同

10.認識法扶、原民法庭

11.地方原住民經濟上保障

【最後階段討論】

1.共同行動方案:

a.建立一個對口諮詢與相互支援的窗口、平台;

b.50人專家學者小組會議籌組,提供協助,成為部落第三方意見參考

c.成立各地區串聯平台,也要將今天的串聯帶回部落。

2.共同行動宣言:

a.互相支持,互相幫助

b.運用原住民族基本法,守護鄉土

3.鼓勵與建議:

1.以在地聲音為主體,相關組織作為平台,不能低估在地能量,我們都走在同一條路上,不會孤單。

2.每一個族人都是部落問題的專家,也可以成為別的部落的力量,將自己貢獻出來,與其他部落互相腦力激盪、互相支持。另外是資訊流通與連結方式的設立。以重建為例,是要回復到原本生活機能,或是化腐朽為神奇,我們應該將目標設定在後者。

3.請大家熟讀原基法,部落面對的不只是天災,也是人禍,重建過程要回到部落脈絡,把自己做出來,我們要學會表達。我們的敵人來自自己,來自於族人 的無知與自私。原基法要進行母語翻譯,作為對部落內部的溝通與解釋的工具,部落的人才會相信你的力量,隨後才是請外地專家學者參與。

4.明年1月起司法院將成立原住民法庭(桃園、新竹、嘉義、屏東、台東、花蓮、宜蘭、南投),我們可以組織大家做法庭觀察與紀錄,由族人自己做成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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