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徐欽盛、劉彥萱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29日通過「溼地法」草案,落實對自然環境的保護,對此,台灣環境 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與立委張曉風一致認為,一定要經過立法院通過才算數,而綠色消費基金會董事長方儉則指出,應該先把「國土規劃法」定出來,明定哪個地 方適合開發,哪個地方要做保護才有用,而最重要的是在執行面。

鑑於現行濕地資源管理,因尚未充分整合、缺乏整體管理計畫及人民保育觀念不足等問題,行政院院會29日通過內政部所提「濕地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 審議。對此,陳冲院長表示,推動「濕地法」的立法,除符合國際社會趨勢外,亦能使濕地的保育與「明智使用」具法源依據,同時對自然環境的保護也將更為落 實。

陳院長指出,濕地有「大地之肺」及「大地之腎」美稱,對環境調節及生態保護非常有助益,已指示內政部協調立法院朝野黨團,積極推動立法工作,以早日完成立法程序。而且該法案已列為行政院亟需立法院優先審議的法案。

內政部則表示,未來重要濕地之評定、變更與廢止計畫之擬訂,應依公開程序辦理;如涉及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核定前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此外,各種開發或利用行為位於重要濕地也應先徵詢中央主管機關意見。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受訪時表示,這是件好事,站在環境保護的角度,他給予正向的肯定,但他也表示,就他對法案了解,一定要經過立法院通過才算數,所以最重要的是,行政院這個草案最終還是要立法院的通過,成為法律。

立委張曉風也表示,《濕地法》前前後後討論也有8年之久,親民黨是傾向用信託的做法,將溼地永久保留下來,但現在行政院又提不同的版本,勢必在立法院又要再開公聽會,協調三黨與各方意見,所以還不算可以安心。

綠色消費基金會董事長方儉則認為,應該先把「國土規劃法」定出來,明定哪個地方適合開發,哪個地方要做保護才有用,即便是溼地,如果它所能帶給大多數的利益有何嘗不可開發?只要做到總量管制就可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PUECO 的頭像
    PUECO

    PUECO的可持續發展概論部落格

    zero01825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