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筆土地所有權狀、90筆他項權利證明 讓族人更安心
〔記 者邱芷柔/瑪家報導〕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從民國五十七年開始,陸續辦理原住民土地權狀給土地所有者,原本只在鄉公所進行領證手續,昨日首次移師屏東舉行 「原住民保留地權利賦予典禮活動」,現場氣氛活絡,原委會主委孫大川表示,希望透過活動來讓族人了解,土地所有權是一種權利,更是一種責任。
拿到他項權利證明的瑪家鄉邱小梅(右)及三地門鄉高美玲(左)一臉興奮。(記者邱芷柔攝)
原民會:權利也是責任 勿被利用
保 留地權利賦予典禮昨日上午在原住民文化園區舉行,由孫大川頒發土地所有權狀和他項權利書狀給原住民,共計頒出一百一十筆土地所有權狀,及九十筆他項權利證 明。孫大川表示,近年來台灣山林屢遭人為破壞,這些土地都是祖先留下來安身立命的所在,守護台灣山林是每個人的責任,希望取得所有權狀的族人不要被不肖商 人利用,讓世代子孫都能享有這片美麗的山林。
拿到土地所有權狀的牡丹鄉林寶玉媽媽說,他們從小就在這片土地長大,這片土地是他們的根,有了 這張所有權狀,讓她覺得更有保障,不用再擔心土地繼承、土地糾紛等問題;拿到他項權利證明的瑪家鄉邱小梅及三地門鄉高美玲一臉興奮,她們說,雖然只是拿到 權利證明,但五年後就能拿到土地所有權狀,擁有所有權狀就多了一份安全感,就像男朋友變成丈夫一樣,多了一張結婚證書,就多了法律效力。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處長杜張梅莊表示,屏東縣原住民保留地面積約為六萬五千公頃,面積居全省各縣市之冠,藉由這次活動,除了希望讓族人找回對土地的歸屬感,更希望讓族人從中感受土地的傳承,珍惜、保護這片土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2/today-south4.htm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