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無來源證明禽畜,屠宰場強制隔離屠宰!

三天內無法提供來源 將廢棄

農委會修訂屠宰衛生檢查規則,即日起,家禽、家畜屠宰前,若無法證明來源,不但必須隔離屠宰,屠宰完的屠體還得先冷凍封存、不得販售。若三天內仍無法補提供來源資料,則該屠體或內臟都將被判定為不合格屠體,不得作為食品販售、必須直接廢棄。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年七月抽檢發現市售貢丸三成含有禁藥氯黴素,雖然農委會循線監控九十五家畜牧場,但迄今仍無法知道這些問題豬肉到底從何而來!為了確保這類無主公案不再發生,農委會修訂屠宰衛生檢查規則,要求家禽家畜屠宰前必須有足資識別飼養來源的標記,並且禽畜所有人或管理人也應檢附飼養來源證明。七十二小時內不能提供有效來源證明,包括屠體、內臟都將認定為不合格,當場以著色劑染色,再依規定化製,避免流入市面。

食品藥物管理局劉芳銘科長表示,農委會的修法,讓來源不明的屠體無法進入市場,可讓整個食品安全鏈更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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