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照洲】 
  近日,媒體報導在調味包中驗出微量苯芘(Benzo〔a〕pyrene,以 下簡稱BaP)乙事,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責無旁貸,必須對此事加 以說明,以免因為資訊過度簡化致生誤解。 
  外界一直以為,所有食品添加物或汙染物都需訂定標準,食品才有 安全保障,這與專業認知是有落差的;標準的訂定只是行政上對於食 品安全把關工具之一,並非所有毒化物都能訂定出容許標準。 
  民眾一定會懷疑如果沒有標準,政府如何判斷食品是否可以上架販 賣?由於食品在製備過程,無論是因為本身化學反應的關係或是從環 境移入,經常會測到一些外來物質,但是有測到,並不表示會造成危 害,要看其攝取量的多寡而定,這就要靠風險評估。 
  對於因危害風險之科學數據和背景資料不足或因含有毒害物質之食 品種類過於複雜等因素,無法以單一標準適用於所有食物時,衛生單 位也可以採用風險評估之方法來判斷該食物是否會造成健康危害,這 在國際上是常用的。 
  BaP是一種多環芳香烴化合物,主要來自食品於油炸、炭烤、煙燻 等加工過程中產生之副產物,且不同條件之加工製程其BaP產生量亦 有差異。 
  由於BaP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1級致癌物質,因此衛生署即及以 致癌風險來判斷食物中所含微量BaP是否會造成健康之危害。針對近 日媒體報導及主動送驗檢出苯芘之相關食品,其檢出量介於0.78-4. 95 ppb,以最高值4.95 ppb,經依美國環保署由口攝入致癌斜率計算 的致癌風險為百萬分之七點四(7.4×10-6),以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健康風險評估指引提供之資訊顯示,一般致癌風險介於10-6~10-4屬 可接受的範圍,故該等產品於一般正常攝食情況下,不致有明顯危害 健康之虞,因此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並未要這些產品下架回收。 
  由於制定食品中所含殘留物或汙染物之容許量標準,需要以大量資 料為基礎,包括該物質之危害程度及其含量、國人攝食的習慣、各種 食品攝取量以及各類食品之背景值等才能進行風險評估,換言之,制 定標準需要的是科學證據,並參酌國際規範後,經過再三討論後才制 定的,因此制定標準不是極短時間可以完成的。 
  為了解食品中各種多環芳香烴之含量,食品藥物管理局於九九年及 一○○年已執行調查,亦將立即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研商,先透過不同 加工條件食品之含量調查及風險評估等方式,參照Codex訂定降低食 品於乾燥及煙燻製程中BaP產生之守則,共同研議可透過生產製程之 源頭控管有效減少食品中BaP含量的企業指引,提供企業作為製程改 善及降低BaP含量之品質管制參考基準。 
  食物經過燒烤或油炸等不同加熱方式處理,皆可能會產生微量BaP ,因此,均衡攝食各類食物及適當運動,才是維持健康首要。 
  (作者為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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