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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璧珍/彰化報導】
環保聯盟八月初檢舉芳苑養殖專區土地遭人堆置疑似煤灰廢棄物, 不料至今三個多月,不僅未處理,現在還多了疑似爐渣的廢棄物,現 場以「金屬快速分析儀」檢測,鉛、銅、鋅等金屬含量均超標;縣議 員洪宗熠昨日帶人到場抗議,要縣府還給他們一個乾淨的養殖環境。
環保局廢管科長萬滋澤到場說明指出,八月間接獲檢舉,就把使用 人施姓業者移送法辦,但地檢署調查認為,煤灰非屬有害事業廢棄物 ,也可以做為混凝土之材料,而來源係經由合法的再利用機構取得, 現場所堆置之煤灰並未夾雜垃圾,客觀上已難認屬廢棄物,故於上個 月底予不起訴處分。
不過因當地不能堆置廢棄物,環保局仍依「廢棄物清理法」於十九 日對業者開單告發,處最高金額的三萬元罰款,並限期於卅天內改善 ;逾期未改善則按日連罰,每天三萬元,罰到業者改善為止;依規定 ,即使業者改善之後,如果土壤與水質檢測遭到汙染,業者也要負起 賠償責任。
不過當地養殖業者對縣府的做法不以為然。林姓養殖戶說,這些廢 棄物堆置在這裡已經好幾個月,下雨天汙水四處流溢,他在附近養了 二甲多地的文蛤,已經死了一大半,損失一、二百萬,要去找誰討?
環保聯盟也質疑現行法令有漏洞。明明不應該出現在養殖區的廢棄 物,卻認定它是可用利用的資源,所以不違法,也不移除,坐視它對 養殖業者造成損害。
針對環盟與業者的質疑,環保局表示,將函請環保署與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通盤考量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事宜,避免出現再利用機構以 合法掩護非法,未善盡再利用機構權責,以符合環境保護及土地永續 利用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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