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黎明狗明星戲團,專門收容流浪狗,再把狗狗訓練成會跳繩、踩滾筒及推車的雜耍明星,結果,在雲林縣取得了街頭藝人證照,但去年卻在嘉義市遭到駁回,官員唯恐動保人士反對把狗當生財工具,兩地官員看法不一,團長有些無奈。
團長蔡慶榮:「推推推,推推推,白雪,跳!白雪,跳!」
又是跳繩,又是踩滾筒,還會推車、裝死,狗狗們雜耍可愛逗趣,相信嗎?牠們全是流浪狗,一隻隻可是經過3年左右的訓練,才有辦法上場表演,狗主人帶著牠們拿到了雲林縣核發的街頭藝人證,顯得很開心,但是,去年他帶著狗明星在自己的家鄉嘉義市參加甄選,評審卻擔心引發動保人士抗議沒讓他過關。
蔡慶榮:「我訓練方式都用誘導的方式,這狗在訓練跟教小朋友一樣,愛心是最重要。」
動保人士陳淑英:「如果把牠當作生財工具,我們認為不妥當。」
訓練狗狗為公益表演,沒有人反對,但讓狗明星成為生財工具,有人認為不妥,但是蔡先生說,自己用誘導方式訓練牠們,街頭表演也是自由打賞,這與海豚、小白鯨等動物的商業表演比起來,應該更沒有爭議才對。
農牧科長陳重光:「在整個活動過程沒有造成上述傷害,或有虐待情事發生,原則上,他是不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
訓練動物表演,到底適不適合成為街頭藝人?2縣市文化局看法不一,但嘉義市政府農牧科強調,只要沒有虐待或傷害狗狗,都不會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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