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體對有機農產品農藥殘留事件的報導背後,其實有另外的真相,願與大家分享並一起來思考。
一:農委會每個月都公告有機農產品農藥檢驗報告。就連筆者所負責的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亦早於十二月十九日就已發佈十一月的檢測結果。消基會不能因為不知道,就評斷政府故意拖延公告。
二:政府實施品質監測的目的,是要抓出害群之馬以提高有機農產品的品質。連續每月監測及公告三年以來,有機農產品農藥殘留檢出率由將近十%快速下降,二○○七年一到十一月,驗證合格的有機農產品之農藥檢出率只有一%,成長令人欣慰。誰會想到檢測結果竟被拿去大作文章,叫人情何以堪?
三:被驗出農藥殘留的有機農場及其產品均會被農政單位或驗證機構加以處理,而有機農產品就算檢出農藥殘留,其殘留量仍遠低衛生署規定的容許量(本次約在四至八%之間),絕不會對消費者造成傷害。消基會要求每批產品都檢驗,忽略所耗資源(每次約六千元)及產生的化學廢棄物,與有機農產品所可能造成的農藥風險並不能相提並論。
四:有機農業重視生產「過程」合乎安全與環保,比消基會只是要求產品無農藥殘留更加嚴謹且有貢獻。但消基會一直引導者國人只從「個人消費利益」出發,卻完全忽略有機農友對「環境保護」的貢獻與努力。
五:我國為小農經營,要求農場完全不受周圍環境影響,有違常理。農委會曾經提出一個折衷方案,不允許有機農場施用化學農藥,但容忍有機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量在衛生署所訂定安全容許量之五%以下,以提供有機農友符合現實的生存條件。
六:消基會對有機農產品過度苛責及再三挑剔,造成有機農場動輒得咎、有機市場頻受打擊,不但不能讓消費者享受有機農產品的安全與環保貢獻,反而造成有機農產品滯銷與有機農業發展的停頓。(作者為國立宜蘭大學應用經濟學系教授,有機農業資訊中心負責人)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黃璋如,97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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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8-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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