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林宜慧報導)在寒冷的冬天吃火鍋是人間一大享受,但如果吃下肚的火鍋料含有害物質,就算再溫暖也讓人冷汗直流!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1月份針對火鍋食品抽驗,共45件產品中有6件檢出不合格,包括4家火鍋店所用的凍豆腐,違規使用不得檢出的防腐劑「苯甲酸」,另2家火鍋店使用的米血糕「苯甲酸」檢出超標。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1月初前往傳統市場、餐飲店、火鍋店、賣場及超市等抽驗火鍋食品,檢驗項目為米血糕(防腐劑)、凍豆腐(防腐劑、過氧化氫)、魚肉煉製品及豬肉加工品(防腐劑、硼砂、過氧化氫)、蒟蒻(防腐劑、漂白劑)、沾醬(防腐劑),共抽驗45件產品,有6件品質不符規定。
其中,4件檢驗地點分別為錢都涮涮鍋(北市吉林路)、阿官火鍋專家(新光三越美食)、火鍋世家(北市永吉路)、麻辣の國等4家火鍋店,皆檢出不得添加於凍豆腐的防腐劑「苯甲酸」。此外,2件米血糕的苯甲酸含量超出標準(標準為1.0g/kg以下),檢出地點錢都文昌店含量1.36g/kg,麻辣の國1.16g/kg。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指出,防腐劑「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大多9-15小時內,會被代謝從尿中排出,在標準使用範圍內不致對人體有害,但建議肝功能不佳者減少食入量。
陳立奇處長表示,北市府已將違規的產品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產品來源為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以上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對責任廠商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將處分販售業者同等罰鍰。
陳立奇處長提醒,多數防腐劑可溶於水,因此麵類製品透過加水蒸煮,並將水換掉,或烹煮食物時不加蓋,都能使防腐劑隨水蒸氣揮發,減少防腐劑的殘留。另外也提醒食品販售業者,應選擇來源清楚且製程合法的廠商進貨,以確保消費者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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