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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1日電)台中市環保局今天表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將於11月23日上路,會針對醫療院所及交通場站等場所,加強二氧化碳巡迴檢測。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即將實施,呼籲各場所應建立自主管理制度,尤其像是醫療院所、高中職以下學校、幼兒所、公家機關及交通場站等。

環保局說,以「台中市政府中港市政大樓」為例,率先整合調整空調設備,採用感應式自動換氣設施,可依現場二氧化碳濃度調整新鮮空氣換氣量,獲選為100年度台中市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優良場所。

環保局指出,今年度將優先針對公眾聚集量及進出量高的公共場所共計20處,以直讀式儀器檢測CO、CO2、甲醛及總揮發性有機物等容易超出標準的項目,並實施室內空氣品質巡迴檢測,輔導辦理自主管理作業。

環保局說,若經檢測查獲空氣汙染物密度超過法定標準且未改善,最重可處罰新台幣25萬元,甚至停業,呼籲各單位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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