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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919 16:02:4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於20日在生命科學院全興廳舉辦「2012海洋保護區國際研討會」,邀請國內外產官學界海洋事務相關專家學者與會,深入探討海洋保護區對於臺灣的價值與意義。
 
海 洋大學表示,海洋是人類共同資產,是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資源,面臨海洋汙染、過度利用資源、以及氣候變遷等問題,使得海洋環境日益惡劣。1992 年第一屆地球高峰會二十一世紀全球議程第十七章列入海洋保護區的觀念,成為許多國家保育海洋資源的方法,也是漁業資源保育以及海洋生物多樣性、海洋生態系 管理的重要工具。
 
海洋保護區的規劃屬於整合性事務,需要充分科學研究提出劃設的必要性以及因素,透過利益關係人共商劃設以及保育方式等 等。由於不同保護區之管理目標、主管機關、執法能力均有不同,對於海洋保護區的管理,民眾以及漁民心態上是否支持?實質的執法工作是否足夠? 相關問題都需要深入探討。
 
本次研討會邀請來自美國羅德島大學以及日本東京大學的學者與會,共同探討國內海洋保護區的發展歷史、現有規劃 與挑戰,並就美、日等國之海洋保護區劃設與管理經驗交流。同時探討龜山島個案可行方案,考量地方社區、漁民之看法以及教育宣導,同時藉由經驗交流與分享, 與社會大眾傳達海洋資源保育的重要性,作為日後促成保護區劃設之教育重點。
 
海大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表示,雖然臺灣目前尚無海洋保 護區專屬法令,但是有很多相關的法律規定,例如國家公園法、漁業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等,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留區、漁業資源保育區等都可以視為海洋保護區 的一種。有鑑於海洋保護區、海洋事務,在臺灣仍然是發展中的政策與學門,因此,希望藉由本研討會拋磚引玉,共同思考臺灣海洋的下一步,特別是在面臨南海問 題、釣魚台事件的社會氛圍中,希望引起大家對於臺灣周遭海洋環境的關切。
 
依據IUCN 資料,目前全球有四千多處海洋保護區。臺灣的海洋保護區,廣義可包括內政部管轄之墾丁國家公園海域、東沙海洋國家公園及台江國家公園,農委會林務局公告之 3處海鳥及海龜野生動物保護區,以及漁業署公告之漁業資源保育區,加上沿岸三浬拖網不得作業之規範,都算是保護區的範圍。
 
2012海洋保護區國際研討會相關訊息請上研討會專屬網站查詢,網址http://2012mpa.ntou.edu.tw/,或洽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黃向文助理教授,電話(02)24622192轉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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